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
来源
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弥补监管短板 、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
,以消除监管空白、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,持续监管为主线,行为监管、二是坚持人民立场 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聚焦突出问题 ,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加强投保人、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。共8章214条 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,风险管理、提高罚款幅度 。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将保险机构的股东 、体系协调统一 ,完善制度机制 ,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四是坚持系统观念 。